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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三章 定风波(2/5)

罪,主犯当处腰斩之刑,亲族连坐皆处死罪,不论不减不赦不免。

    不论的意思,就是不考虑你的身份。

    不减的意思,就是不给减刑。

    不赦的意思,就是天子也不能赦你的罪责。

    不免的意思,就是一个也不能少。

    王皃姁身为王娡的姐妹,只需要这一点身份就足够了。

    历史上许多谋反之事,为何许多时候都是整个家族乃至于外戚亲戚们一起上,最大的原因就是在于,就算是你不上,事败之后砍脑袋也少不了你,不上也不行,只能是硬着头皮上了。

    像是王皃姁,像是他田蚡,像是他们家的亲人,哪怕是王娡入宫之前生的女儿都跑不掉。

    呃,这里一说,之前与王娡和离的金王孙好像不算,真是个命好的。

    所谓夷灭三族,《汉书高帝纪》注里说的明白“三族,父族、母族、妻族也。”

    王娡的父亲王家,田蚡父亲的田家都属于父族。

    当然了,像是田蚡还有王皃姁他们都是属于父族里的兄弟姐妹。

    他们的母亲臧儿的家族,属于母族。

    妻族的话就有点不好说了,田蚡他们简单,娶了谁谁全家倒霉。

    王娡的话,金王孙是和离的,可杀可不杀,全看那中山王的意思。

    但是前任天子刘启那儿都不好杀了,毕竟真要是较真的话,中山王也在其中。

    不过不管怎么说,刘彘这个少帝的下场必然好不了。

    至于后来的九族,十族什么的,现在是没有那么细分的。

    之前刺杀李云泽的那个刺客,也是如此安排,更倒霉的是郭解的族人,也会因为此事被牵连,落个消消乐的下场。

    这可真是义气害死人呐。

    嗯,还有程不识等人,就算是程不识本人挂了,他的亲族也是跑不了。

    这就是封建时代的残酷律法,一人犯事牵连数十,数百乃至于数千人都有可能。

    而汉律这儿,已经是比秦律优化了许多,按照秦律做事的话,倒霉的更多更惨。

    若是按照秦律,主犯则是车裂。

    至于亲族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其骨肉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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