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4章 提前消费,争议(1/2)
当天晚上,李丰接到阎军打来的电话。
“所长,梁峰汇报的情况完全属实。”
“他们夜间私自施工被我抓了现行,百姓已经放回去了,路段段长和相关负责人我全部控制住了。”
听到这话,李丰长叹一口气,既惋惜又愤怒。
“工程质量情况呢?”
阎军沉默了一下,面露古怪。
“工程也没有偷工减料,各种检验也都合格了。”
“都合格了?”李丰忍不住提高了声调。
工程经费减少了质量还能合格?这怎么可能?
李丰突然又想到一种可能,有些愤怒地询问道。
“他们是不是把工人的工钱贪了?”
“没有,他们跟我再三保证,绝对没有克扣工人的工资,如果有,他们不用我们处罚主动辞职。”
“那是怎么回事?”
阎军停顿了一下,凝声解释道。
“是这样,他们把工资发到工人手中,雇人也是工人们雇的。”
“他们承诺,等施工任务提前完成,工人雇来的工人工作了多少小时就给他们减去多少小时。”
“工作提前完成,工人们也可以提前偷偷回家,但是工作时间的工资照发。”
听到这,李丰瞬间就明白了,气也不是笑也不是。
下面有些干部真是会算计啊。
知道工人们想回家,就想出这么个办法来。
工人为了回家,都会尽心尽力去周边公社雇人,百姓为了挣钱,也都会保密。
工资还是发的那么多,只是工资让其他百姓挣了一部分。
这就跟提前消费没什么两样,只不过他们这是提前使用人力。
这个方法看似没什么违规,但已经触犯了组织纪律和工作原则。
有情况不上报,还不顾全局,如果都这样搞,那农村工作还怎么做?
巴中的老百姓还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