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 斗嘴(3/4)
思抢您的口粮,看您这体格,一天起码能吃十斤,香港街道这么干净,想必是您自己的功劳吧?”
林夕自诩一介文人,向来是文绉绉的骂人的,哪见过陈旭这种市井俚语骂人的。
而且他平时交往的都是极有身份的人,平时顶多骂一句“竖子”,此时陈旭竟然用那么脏的话骂自己,林夕气急败坏,一着急,直接用英语开骂。
什么婊子,下三滥,屁眼之类的词齐飞,陈旭对着刘德华笑了笑,发现他一脸尴尬。
好容易等林夕喷完,陈旭挖了挖耳朵,“还以为能听点什么不一样的呢,结果没想到听到的是你主子的语言。”
林夕马上急了眼,刚歇了半口气的身子又哆嗦了起来。
“你是一个无赖;一个恶棍;一个吃剩饭的家伙;一个下贱的,骄傲的,浅薄的,叫花子一样的,只有三身衣服,全部家私算起来不过一百镑的,卑鄙龌龊的,穿毛绒袜子的奴才;一个没有胆量的,靠着官府势力压人的奴才;一个婊子生的,顾影自怜的,奴颜婢膝的,装腔作势的混账东西;全部家私都在一只箱子里的下流坯...”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段话是陈旭用英语骂出来的,刘德华不明所以,林夕倒是慢慢瞪大了眼睛。
“你用《李尔王》里的句子骂我?”
“《李尔王》?”刘德华这才明白了过来。
好家伙,用文学名着骂人?要不是林夕也是文化人,一般人被骂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呢。
林夕看着陈旭,知道自己不能再轻视陈旭了,这绝对不是一个愣头青。
“人而无仪,不死何为!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吆,这还记得老祖宗的话呢,我还以为你跪舔你的主子,把这些东西都忘掉了呢。”
林夕气的直瞪眼,结果就听到陈旭又念了一首诗来。
“百炼千锤一根针,一颠一倒布上行,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冠不认人。”
这是陈旭在回击自己刚才看不起他,林夕心里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