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实验数据(2/5)
问题都被否定后,剩下的就是场景了。
这种作案方式必须具备独立的场所,这个场所至少要有自来水管和排水管,因为碎尸过程中会产生大量血液,需要清理。还要通煤气,或者有液化气,因为这种长时间燃烧的油锅,需要稳定的能源,总不能拿柴火慢慢烧。
还有就是,炸肉片需要消耗大量的油。
经过提取化验,确认炸肉片使用的油,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菜籽油。
而且根据宋义明的计算,至少需要十五斤左右的油。
独立场所和耗油这种硬性条件,全都和陆小霜的个人情况不符合。
当然所谓的合谋杀人还是能解释这一切的,不过就是过于强行解释了,没有论据支撑。
基于这个耗油量,专案组派人开始走访调查全市所有有菜籽油出售的店铺,对于一次性购买五斤以上的陌生面孔做调查。
之所以是五斤,不是十五斤,考虑到凶手存在分批次购买的可能性。
最后,就是凶器了。
矿洞里找到的那个凶器,是一把铁菜刀,刀柄是木头的,刀柄有裂痕,靠近刀身处和刀柄尾部都用铁箍加固了。
但是从铁箍的生锈程度和内侧包含的污垢判断,应该至少有五年以上的使用痕迹了。
而铁箍加固裂开的刀柄这个行为,说明这把菜刀的使用年限可能要远超五年。
这就意味着,这把菜刀不可能是在市面上流通的商品,而是家庭或肉铺日常使用的。
那就很难查到来源了。
除非这把刀是陆小霜偷来的,否则以她的情况根本无法得到这把刀,所以专案组动员下面的基层派出所,挨家挨户地问有没有家里丢菜刀的,以及辨认这把菜刀。
陆小霜的指纹是在刀柄上发现的,指纹的位置符合正常右手握持的状态。
但技术科科长邱志勇根据多年一线技术勘查的经验提出了一个重大疑点,就是刀柄上残留的指纹位置过于单一、深度不够,且残留指纹表面受力不均匀。
老邱说,正常的碎尸,凶手不可能从头到尾凶器一直拿在手里不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现实。
刀放下了再拿起,那就不可能五根手指的指纹刚好贴合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