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审爵授田(2/4)
级爵位,最低授田百亩,最高授田四十顷,这些授田被称为功田,税为一公。这些功田可供买卖,但子孙袭爵后,降级一等,多余功田将由国家收回。
拓田令乃是鼓励农人开垦而发:全国所有立户男丁,向乡亭报备后,除去国家授予的土地外,均可再拓田百亩,所拓田亩课税减半二十载。若是当地无田可拓,可上报县中,等价移地到小县荒土,再行拓田。但从兼并角度考虑,拓田不许买卖,亦不能传子。田主若死,则拓田收回国家。
返田令则是限田令,旨在防止地方做大:朝中令各郡县官员审核百姓田亩,无爵至多占田三百亩,军功者拥田,亦不得过功田之倍。如今若有过者,当按律返田,而地方郡府也将以市价赎买,转为公田,再招县民开垦。若有隐瞒不报、匿田隐田者,户主入罪,匿田征收。
审爵令则是二轮变法的重中之重。户田三令无不与功爵制度相关,而若按此前国家的功爵制度,则实在难以实行。毕竟功爵世袭,而汉法宽失,积两汉四百年之战事,如何不叫功爵泛滥,国职荒怠?故而眼下重核功爵,已是势在必行。陈冲由此在尚书台中提议,当下国家的所有丁户,废除父辈功爵,后以个人功过重新计爵。
审爵一事陈冲筹划已久,自炎兴元年便欲推行,但他也心知,审爵令定会在朝野掀起极大波澜,所以一直延宕。毕竟夺人爵位,如同割肉,世人不喜,实在是理所应当,然而对社稷而言,空爵便如同脓血臭疮,不得不剜。故而他原本打算,在国家一统后,再缓缓实行。但炎兴六年后东西分裂,短时间难分胜负。他又觉年岁渐大,时不我待,故而下定决心,终于在今年实行。
但结果出乎陈冲意料,此次审爵竟颇为顺利,朝野中虽确有怨望,推行上却少有阻力。
但细思其中缘由,倒也不难理解。毕竟关中历经羌乱、董卓、吕布三次大乱,不止百姓离乱,便连望族积蓄也为之一空,而关东前来投奔朝廷的,自然也得重置田产,并无太大势力。加之爵位泛滥后,与之相配的恩赏早已名存实亡,如今重新计爵,还能再授新田,实在是两利之事。
唯一切实有影响的,还要数国家旧朝高官。诸如韩融等国家老臣,他们长在太平岁月,在朝中地方做事,并无多少机会立功。故而重新审爵后,